铅耳朵 发表于 2014-12-12 09:27

早晨看到的,“见义勇为”不当被判三年有期徒刑,缓期.....

      A开车路过一加油站,见到一个瘦小穿加油站工作服男子狂追一个稍胖便服拿着包的男子,A以为被追拿包男是劫匪,开车将被追男子撞倒,导致其死亡。后来才知原来追人的瘦子是加油站新聘员工,有精神病,事发时犯病狂揍加油站管姓经理,经理刚上班没来得及换工装为躲避外逃被A撞死。   最后A判了3年有期缓刑4年,赔了60万。这还是看在其有见义勇为动机和主动投案的情节上从轻发落,要不得十年了。A真他妈冤死了,莽撞害死人,更加坚定了哥遇事逃走的信仰,做好事的鉴定成本和代价太高。

超级金六六 发表于 2014-12-12 09:51

本来也不应该撞人的,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报警!而不是妄加判断采取行动,类似的情况比如,被困电梯,遭遇抢劫,最安全就是报警

黄书黄 发表于 2014-12-12 10:01

你看上海前两天的的哥,被一群醉鬼围攻,自卫中捅伤三个,被判多年。现在世道已经颠覆我的常识。

铅耳朵 发表于 2014-12-12 11:08

超级金六六 发表于 2014-12-12 09:51
本来也不应该撞人的,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报警!而不是妄加判断采取行动,类似的情况比如,被困电梯,遭遇抢劫 ...

归根结底逃跑是最佳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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