煎蛋 发表于 2015-12-6 10:24

前天晚上一小车酒驾肇事导致两名学生一死一伤

本帖最后由 煎蛋 于 2015-12-6 20:02 编辑

前天大雨下了一整天,本村市立中学校门前一男一女两高中生合撑一把伞过斑马线,被一辆遮挡车牌的小车撞到,女当场死亡,男生重伤,小车逃逸,好在监控繁多,肇事司机很快就被捉拿归案,经调查取证确认肇事司机为酒驾!两条花样的生命就这样被酒驾毒害了!哥要有特异功能——对酒驾者斩立决!{:1_114:}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肇事司机为隔壁县的一所乡镇中学教师,所驾车辆为红色比亚迪


煎蛋 发表于 2015-12-6 10:26

酒肉进来报个到,给哥扣扣分消消气!{:1_114:}

黄书黄 发表于 2015-12-6 12:29

太可怜可恶了。

温顺狼 发表于 2015-12-6 13:32

昨天中午喝了两小瓶啤酒
晚上做公交车半小时回家等车20分钟多

煎蛋 发表于 2015-12-6 13:40

温顺狼 发表于 2015-12-6 13:32
昨天中午喝了两小瓶啤酒
晚上做公交车半小时回家等车20分钟多

哥再说一个本屌前公司的真实事例。
公司叫某片区客户开座谈会,会后集体就餐,客户们本着不喝白不喝的精神,大块吃肉、大口喝酒……
酒足饭饱后,一客户骑着摩托回距离10多公里的家,在路上就自己撞树上了{:1_133:}
家属召集几十上百人来找公司麻烦,提出让赔偿几十万,还要抚养他的两个孩子到18岁,当时局长吓得躲起来不敢露面,也不知后来怎么处理了。

微震天 发表于 2015-12-6 19:29

叫个代驾很难吗?

我上次叫代驾直接给100

本来很简单的事嘛

泡泡龙 发表于 2015-12-6 22:19

每次经过我们这里学校门前的那条路,我都小心翼翼的减速慢行,特别是天黑之后。学生读书蛮幸苦,一个家庭养个孩子也不容易。
但是有些学生手贱划车,我们这儿地方台主持人在新闻节目里面说的,他亲眼看见的。TC的违法成本太低了。。。。。。以后更乱

这个酒驾的应该是被判7年以上而已,绝壁死刑不了,TC就是这样的
“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酒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。
  如果酒驾撞死了人,承担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,其行为就触犯了《刑法》第133条之规定,涉嫌交通肇事罪,依法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”

Bed_Potato 发表于 2015-12-7 09:17

靠,害人害己啊

spacefram 发表于 2015-12-7 12:38

每次经过学校幼儿园,市场门口都小心翼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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